华坪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各种教育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各种制度和实施意见。
2.编制全县教育发展规划,拟订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的实施,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教育规划目标的实现。
3.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
4.统筹规划全县校点布局、校园建设和绿化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5.根据国家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实施办法,监测各乡镇贯彻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负责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督。
6.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干部队伍的建设,主管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学校的人事工作,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报批工作。
7.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8.归口管理权限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全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9.规划、指导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工作、成人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10.规划并管理全县教育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交流工作。
11.规划并指导教育科学研究,指导和协调有关教育学会、教育工作、教育基金会等社团的组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报批其主要领导干部。
12.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示,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
13.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受经办银行委托催还贷款;负责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加强与高校沟通,避免重复贷款。
14.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在本县范围内,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15.加强职业技术学校管理职责。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
16.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7.加强中小学校校舍改造和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科学规划学校布局调整,积极争取资金,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1)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扎实推进。
(2)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建设。
2、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1)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行动计划。
(2)及时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3)按政策规定落实其他补助及资助金。
3、扎实抓好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1)及时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园)长会议,安排部署新学期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研讨活动。
(3)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4)扎实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5)认真开展2018年全县春季学期教育教学综合检查。
(6)全力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7)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
4、认真抓好党建工作
(1)强化理论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2)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5、其它工作
(1)认真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2)加强部门人事管理。
(3)严肃考风考纪。
(4)认真编制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
(5)开展落实教育政策情况检查及配合调研工作。
(6)扎实开展幼儿园安全年检工作。
(7)认真做好挂钩联系点的帮扶工作。
(8)认真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坪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华坪县教育体育局、华坪县职业高级中学、华坪县第一中学、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华坪县中心中学、华坪县民族中学、华坪县第二中学、华坪县中心人民小学、华坪县民族小学、华坪县中心镇中心学校、华坪县荣将镇中心学校、华坪县兴泉镇中心学校、华坪县石龙坝镇中心学校、华坪县新庄乡中心学校、华坪县永兴乡中心学校、华坪县船房乡中心学校、华坪县通达乡中心学校、华坪县幼儿园。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8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46620.8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288.22万元,占总收入的77.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27万元,占总收入的21.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5.63万元,占总收入的0.65%。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35922.21万元)增加10698.64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35149.46万元)增加1138.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2万元)增加10015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772.76万元)减少467.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投入华坪县实训基地债券资金1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4838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28.27万元,占总支出的70.75%;项目支出14154.19万元,占总支出的29.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上年(38237.74万元)增加10144.71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33677.63万元)增加550.64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4560.11万元)增加9594.08万元,主要增长原因是2018年投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债券资金1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华坪县教育体育局及下属各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28.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学生各项助学金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华坪县教育体育局及下属各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54.19万元。比上年(4560.11万元)增加9594.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投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债券资金10000万元。普通教育校舍建设项目支出3561.12万元,职业教育项目支出200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项目支出379.07万元,其他教育项目支出1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98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5%,比上年(36329.31万元)增加165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74%,比上年(3.18万元)增加10031.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投入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债券资金1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15.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工资福利支出2828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2.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52.04万元,项目建设支出2718.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035.0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的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预算的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0038万元,下降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38万元,下降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坪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3万元,比上年(94.34万元)增加6.3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劳务费、印刷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坪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4293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7.82万元,固定资产18103.8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3032.78万元,无形资产629.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9.85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投入情况
(1)目标设定
部门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单位2018年度在职人员控制率97.4%。单位“三公”经费2.2738万元,较上年缩减0.17%,“三公”经费控制率为100%。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8.5%。
2.过程情况
(1)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较好。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华坪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华教发〔2014〕10号)和《华坪县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管理规定》(华教发〔2014〕12号)等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算完成率为100%,预算调整率为0%,全年支付进度为100%,结转结余率为2.75%,主要是2018年秋季学期跨年未支付资金,公用经费控制率为96.55%,“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2.25%,政府采购执行率为98.5%,单位财务核算信息及预、决算编制所依据的的会计基础信息准确、完整。
(2)资产管理情况。
贯彻执行《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单位情况制定了《华坪县教育体育局资产管理制度》等实施细则,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单位2018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8130.04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98.35%。
3.产出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12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完全中学1所(民办),初级中学3所,职业高中1所,小学62所(不含教学点3个),幼儿园43所(其中民办40所)。全县有教职工2288人,其中高中232人(含民办高中21人),初中493人(含民办初中4人),小学1029人,幼儿园510人(含民办幼儿园459人),职高24人。专任教师2020人,其中高中212人(含民办高中13人),初中471人(含民办4人),小学1021人,幼儿园296人(含民办幼儿园257人),职高20人。全县有在校学生24075人(随迁子女学生1832人),其中高中生2579人,职业高中生44人,初中生5601人,小学10819人,幼儿园儿童5032人(含民办幼儿园4588人)。
2018年全县教育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可喜成绩:
(1)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为91.06%,普惠性及公办幼儿园占比89.19%,小学入学率为99.84%,初中毛入学率为128.62%,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龄儿童实现“零辍学”,高考上线率达100%,600分以上43人。
(2)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学生享受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比例达100%。
(3)认真实施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开工率达99.5%,项目质量合格率为100%。
(4)加快学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步伐,学校信息化、网络化覆盖率达100%。
(5)为学校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提供经费保障,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加快教育发展步伐,资金保障率达100%。
(6)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达99.25%以上。
(7)我县3所普通高中均全部接入光纤,每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数为12.87台。
(8)改善学校如厕环境,旱厕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有条件的学校设置了水冲式厕所,厕所满足需求学校比例100%。改善学校浴室条件,除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浴室满足需求比例为100%。
(9)我县近年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场地28028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满足需求学校比例为100%。
4.效果情况
2018年华坪县教育局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规范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为91.06%,普惠性及公办幼儿园占比89.19%,小学入学率为99.84%,初中毛入学率为128.62%,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学龄儿童实现“零辍学”,高考上线率达100%,600分以上43人。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教育的满意度达99.15%。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89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
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然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月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合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按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预算外收入:指预算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指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处理、配置和产权移转等有偿处置过程中所取得的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包括产权处置和经营性处置。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7.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1.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2.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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