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18 12:14 字体:【


《华坪县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2022年省委巡视和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提出了我县煤矸石治理的问题,根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煤矸石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巩固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绿色矿山建设,县煤炭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华坪县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8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行政规章,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煤矸石治理工作提出的指示和要求。
    二、起草过程
    《办法》由县煤管局起草后,分别向县直部门、乡镇等22家煤矸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3户煤矿企业、26户洗选加工贸易企业书面征求了意见建议,并组织召开重点煤炭生产和洗选企业座谈会,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修改后,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乡镇对《办法》进行了专题修改研究并通过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合法性审查,经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委会议、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99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综合管理、鼓励措施、监督管理、附则5个部分,30条。
    (一)总则部分共4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煤矸石的定义以及煤矸石治理利用的主要种类途径。
    (二)综合管理部分共10条。从煤矸石治理利用的原则、减少新产生量、规范临时堆放、历史遗留治理和有序消化历史存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三)鼓励措施部分共4条。从政策和制度上鼓励综合利用煤矸石,明确了给予优先立项、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四)监督管理部分共9条。对煤矸石治理、利用的审批、监管、验收和相关行为的查处进行了明确。
    (五)附则共3条。明确了《办法》实施(包括试发行)时间。
    四、特别说明事项
    鉴于煤炭税费征收方式已变化,原县级收取的煤炭出境规费已取消,2017年为避免煤矸石出境造成煤炭规费流失印发的《华坪县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规定》(华政办发〔2017〕52号)已不符合现行政策要求,《办法》印发后,2017年印发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