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积极响应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号召,推动提升公务用车电动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公务出行体系,建立绿色低碳公务出行方式,更好的解决基层公务出行难问题。2025年4月10日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华坪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单位理解、执行《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切实做好工作落实,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我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单位保留公车大幅削减,公务出行需求与保障的矛盾比较突出,为有效缓解全县各单位公务出行用车供需矛盾,根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推动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行动计划的通知>》(云管发〔2023〕12号)、《中共华坪县委办公室 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坪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华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华办发〔2020〕4号 )、《中共华坪县委办公室 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坪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华办发〔2016〕31号)等有关规定,深入规范我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管理,解决基层公务出行难题,缓解公务出行用车压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结合华坪县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
二、总体目标
《实施办法》的总体目标是:一是进一步规范化加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监管。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实施办法包括车辆管理、驾驶员配备、车辆调度审批流程、保险、使用、保养、维修、事故认定等,要求建立用车台账,定期对车辆调度人员及驾驶员的进行各项管理规定学习和交通安全法规培训,让管理者和使用者都能执行文明行车,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使车辆安全与管理意识成为用车人员的自觉行为,提高全员安全用车的思想觉悟。二是有利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行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作为保障公务出行的一种补充方式。制定《华坪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公私分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一方面从制度层面严禁新能源“分时租赁”车辆私用,严禁将新能源租赁车辆交付不符合本规定的人员使用,另一方面可督促各使用单位严格执行“一事一租、一租一还、一还一结”使用原则,由租赁公司将租赁点和还车点设置在各单位,可做到马上审批、马上用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可有效规避长期租赁车辆行为,规范派车、规范用车,从杜绝违规用车。三是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分时租赁”作为一种新型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切实解决了基层公务出行难、出行贵的问题,但不免有些干部职工钻制度空子,利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投放使用灵活、使用快捷高效、节约行政成本、管理简单方便的优势,公车私用,左手领着车改补贴,右手开着新能源汽车,而《实施办法》可有效预防新能源“分时租赁”车辆发生公车私用、“一边领着车补,一边享受公务用车”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制度来约束、遏制“车轮上的腐败”,真正从源头上预防新能源汽车腐败问题的产生。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有十六条,明确了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车辆管理、驾驶员配备、车辆调度审批流程、保险、使用、保养、维修、事故认定等。
四、组织保障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已从概念验证阶段进入实际应用和推广阶段,成为我县公务出行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政策环境的持续优化和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化,这一模式有望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实施办法》提出各部门及乡(镇)要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日常使用及管理,坚决践行“互联网+公务用车”理念,把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务用车管理深度融合,加强日常监管,车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进行业务指导,特别是对“分时租赁”新能源车辆派遣审批租用、租赁费用结算等重点环节,随机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相关问题,确保“分时租赁”在政策规定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