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情况公开
根据《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华坪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补贴。
一、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定额补贴,具体补贴额度详见补贴额一览表。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地方农业生产实际和上一年补贴政策实施情况,优化确定分档参数及增加分档,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围绕我省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和高原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提高补贴额,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至35%,其中,通用类机具的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增长幅度控制在20%以内。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机具品目和档次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后实施。
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轮式拖拉机等机具品目降低补贴标准,到2023年将其补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
上年市场销售均价原则上通过本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补贴数据测算,其中,新增品目或上年补贴销售数据较少的品目,其相关档次市场销售均价可通过市场调查获取,也可直接采信其他省份市场销售均价的最低值。
除上述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的补贴机具和玉米去雄机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40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引导购机者自主议价。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并组织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视情况及时调整。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0888-6121865
四、完成情况: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8.80万元,实际可用资金133.0350万元,实施完成补贴资金131.0920万元,报废更新补贴0.1300万元,剩余资金1.8130万元,完成率达到98.64%。(其中:半喂入联合收割机2台,补贴资金10.0000万元;动力喷雾机37台,补贴资金0.9250万元;干坚果脱壳机1台,补贴资金0.1200万元;谷物烘干机1台,补贴资金2.2600万元;果蔬烘干机173台,补贴资金62.5500万元;轮式拖拉机8台,补贴资金13.8200万元;揉丝机9台,补贴资金0.8200万元;微耕机276台,补贴资金17.2200万元;旋耕机10台,补贴资金1.5300万元;铡草机91台,补贴资金19.2770万元;果树修剪机38台,补贴资金1.9500万元;饲料(草)粉碎机8台,补贴资金0.4800万元;田园管理机2台,补贴资金0.1400万元;4行手扶步进式水稻插秧机1台,报废更新补贴0.1300万元)。
2021年共完成补贴机具656台,受益农户596户,指标确认书数644份,共补贴131.0920万元,带动农户投入资金400.2410万元。报废更新补贴1台,共补贴0.1300万元。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888-6121718,地址:华坪县中心镇良安巷8号。
华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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