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
华坪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8月16日,收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7批第1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编号: D53070020230815001)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立即安排部署,成立由县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并由石龙坝镇党委、政府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林草局等部门当日上午到现场调查核实。8月18日印发《华坪县关于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编号 D53070020230815001问题整改工作方案》,2023年8月30日整改工作全部完成。
一、关于泥煤及煤矸石随意堆放问题
已完成整改。2023年8月17日,涉及地块内堆放的煤矸石、泥煤已全部进行了清理,运输销售至攀枝花福田砖厂及504火电发电厂,并做了运输记录及交易单。石龙坝镇人民政府定期开展巡查,无新增煤矸石、泥煤堆放的情况。
二、关于非法改变林地用途问题
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8月16日,华坪县林草局向林地使用权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问题所涉林地林权所有人停止违法行为。二是2023年8月17日,涉事地块已完成林木种植,种植林木382株(芒果276株、湿地松106株)。三是2023年8月17日,华坪县林草局对煤矸石、泥煤堆放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号为华林草立字〔2023〕第13号。四是县林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于2023年8月30日对煤矸石、泥煤堆放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鉴于被处罚人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该案件的查处,调查期间已将泥煤移出,故给予减轻处罚处理,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警告、批评教育的处理,案件已办结。
三、关于地块权属矛盾问题
已完成整改。华坪县石龙坝镇人民政府、县林草局等部门认真收集了地块权属材料、法院判决、有关法律政策等相关资料,向地块权属败诉人告知了该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并对有关法律政策进行了宣传讲解。
华坪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
华坪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