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中共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公开稿)
根据华坪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1日至11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12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一)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1.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督促相关股室抓整改不彻底。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已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采购、验收、分配、变更、维护保障、处置报废等各环节均有专人负责。二是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查清固定资产明细,完成实物资产条码粘贴及卡片管理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二)关于“持续抓整改的劲头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2.审计指出问题边改边犯。一是已将2022年12月修建的通道式X光行李安检机及金属探测安检门进行固定资产入库登记。二是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每季度由办公室分管领导牵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对资产变动实施动态管理。
二、在“发挥党组织职能不充分,推动华坪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三)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3.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必学内容,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深化“第一议题”学习,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检察工作开展、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思想指引,每次学习均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4.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有差距。一是规范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集体讨论作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讨论案件12次,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22次。二是严格落实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主动向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请示报告3次,请市院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累计18次。三是强化干警素能提升培训,选派干警参加省级以上业务培训15人次,参加业务竞赛4人次,参加跟庭评议16人次,选派5名检察官助理到昆明检察机关跟班学习,不断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四)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动性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5.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对“窨井盖吃人”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书持续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二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办理涉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联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对中心镇、荣将镇60余家美容店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县教体局对县内10余所闲置校舍进行检查,针对闲置校舍管护不当、国有财产流失的风险,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
6.推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一是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落实落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回访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二是开展春季学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到县内中小学、幼儿园共开展法治宣讲15场次,受教育师生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三是针对全县中小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向县教育体育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7.“检察护企”工作力度不够。一是扛牢维护社会稳定责任,2025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人、提起公诉92人,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办理涉企刑事案件2件2人,涉企虚假诉讼案件2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二是联系相关部门为企业做好惠企政策解读,不定期组织检察官及助理为企业提供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等服务。
(五)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8.落实最高检关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今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0件5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4件125人;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人、提起公诉92人;对90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90%。开展案件提前介入6次,办理立(撤)案监督案件3件,依法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21件,办理侦查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办理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二是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今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8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同比上升100%。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3件。审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检察建议1件。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27件,追讨薪资69万余元。三是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今年来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件,同比上升275%。四是拓宽公益诉讼检察。今年来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1件,立案办理5件。
9.推动改革促进法律监督有短板。牵头压实行政执法各部门“两法衔接”工作责任,及时召开“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1次,督促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信息录入标准,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完整的录入平台。
10.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法治作用不到位。一是对近年来制发的检察建议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常态化抓好检察建议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工作。二是监督推动华瑞小区、丽景佳苑、柳溪花园电瓶车充电外接电源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三是与县消防救援局签订“检消协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四是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法治作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11.推动数字赋能检察监督不积极不主动。一是强化整体统筹,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牵引、检察官主办、数字办主推”的工作格局,压实数字检察工作目标责任。二是能动推广优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15个,成案33件,推动“数字+检察”深度融合。
(六)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2.以公益诉讼检察助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充分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非法采矿等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5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二是强化综合治理,针对“私挖盗采”等情况,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行政机关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管长效机制,有效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13.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不严格。一是压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2025年上半年各“检察长”开展集中巡林督导2次。二是以法治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涉林法律知识,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
(七)关于“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4.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不高。一是加强领导包案化解,2025年受理信访案件6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化解。对符合公开听证条件的3件由包案领导主持进行公开听证。二是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优化12309检察服务,持续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15.执行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网格”命案防控机制不严。
一是压实“检察+网格”命案防控机制责任,挂联干警共计开展联络135次,走访29人次,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报县、乡综治中心并积极参与风险隐患化解。二是选派3名检察干警参与组建“一家人”调解工作队,选派2名干警开展基层专项普法,实质性化解县综治中心交办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案件29件。
(八)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6.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二是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每半年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1次。三是加强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材料的审核。
17.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强化风险排查化解,党组每半年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判至少1次,及时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
三、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力不足”方面
(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8.“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二是加强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切实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
19.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一是提高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督促班子成员扛实“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常态化教育、监督和管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三是全覆盖开展个人廉政风险排查1次,精准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廉政防控措施。四是在重要时节、关键节点开展集体廉政提醒5次,集体警示教育4次。
(十)关于“内部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20.询价采购程序不规范。制定《华坪县人民检察院询价采购制度》,明确项目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责任人等内容,确保各项目采购依法、依规、依制度进行。
21.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好派车、节假日公车封存等制度。二是及时将新购置的车牌号为云PB999警公务用车配置上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并录入公车管理平台,通过平台监督管理公务用车。
22.未严格执行公有住房使用管理规定。修订《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公有住房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公有住房日常管理,按时收缴相关费用,分管领导定期对公有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23.发挥检察力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成效不明显。一是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建立《深入开展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衔接机制》,依法保障被欠薪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能动履职,助力105名农民工追讨薪资178.55万元,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推动拖欠农民工薪资社会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24.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一是及时召开会议通报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并抓好问题整改,做好以案促改、以案示警工作。二是对2023年、2024年办理的立案监督、撤案监督等案件开展专项自检自查。
(十二)关于“践行“两个革命”不深入,“争一流、促跨越”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25.争先进位意识不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做优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二是以市院创新开展的“争一流、促跨越”“星计划”活动为抓手,坚持“统筹布局、精准施策、动态问效”的工作思路,以“三统三评两督”方式比实绩、亮成效、提水平。“伍某某与杨某某、郑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作为典型案例在“星计划”第2场次活动上交流学习,“巧用“六尺巷工作法”,检察小分队拆“心墙””矛盾纠纷化解事迹被丽江政法、云南政法、中国长安网转载。
(十三)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26.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一是对照问题立行立改,超范围、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2656元全部退还回单位账户。二是进一步完善差旅报销审核审批手续,规范报销流程,明确审核责任,确保经费使用、列支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十四)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27.落实末位表态制不到位。一是修订《中共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二是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会议班子成员按顺序逐一发表意见后,主要领导最后表态发言。
28.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议事决策不严肃。优化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抓实议题审核关、提前酝酿关、会议讨论关、决策执行关,坚决做到“一事一议”,真正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十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2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认真组织召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规范会前准备程序,认真审核把关会议材料,全面认领查摆自身和他人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六)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的整改进展情况
30.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已任职未入额”副检察长相关问题会议精神,及时解决非党副检察长“已任职未入额”问题。二是以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鲜明用人导向,加强对后备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用。
31.优化配置人员缺乏实招。一是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对派驻看守所检察室3名检察干警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二是加强内设部门人员配备和调整,定期对人岗匹配度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性的调配干警工作岗位6人。三是进一步规范公文起草、审核、签发、报送等程序流程,确保撰写、印发文件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8-6121627,联系地址: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307办公室,电子邮箱:ljshpxrmjcy@163.com。
中共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