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坪县
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省、市驻华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的通知》(丽政发〔2023〕15号)精神,经华坪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华坪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依法签订赋权协议
县直赋权部门需于2023年10月15日前,组织乡镇人员进行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赋权承接工作协议书,明确赋权事项,以及县直有关部门与赋权事项承接乡镇双方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等内容,明确政策解读、连接专网、开设账号、配置权限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将赋权事项移交乡镇办理,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赋权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进全面依法履职
《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 年版)》所明确的职权事项是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市级、县级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及乡(镇)选取的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共同构成各乡(镇)所需承接的赋权事项。法定职权事项和有关赋权事项共同构成各乡(镇)权责清单,实行“一乡(镇)一清单”,为乡(镇)依法履职提供依据。乡(镇)权责清单按程序依法向社会公布后,具有刚性约束力,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行使主体,要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做到依法行政。要建立健全乡(镇)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县级部门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交由乡(镇)承担。
县直赋权部门要在赋权事项正式下放2个月内,开展一次赋权事项办件抽查,并在今后定期做好监督指导。各乡镇对行政职权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职权行使,加强职权行使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优化完善乡镇执法队伍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确保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行政职权,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执法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作为实施主体,要围绕赋权事项重点做好人员选配、岗位适应、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加强县直有关部门的资源共享和信息双向推送;县直有关部门要指导各乡镇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网络技术应用、精简办事流程、简化手续材料、编制办事指南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促进赋权事项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实现本系统内赋权事项顺利移交乡镇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省属驻华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大力清理变相许可。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以上工作完成情况列为重点督查事项,适时进行督查和通报。
附件1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 目录(2023 年版)
华坪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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