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谷学先等48人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为有效保护和弘扬我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2025年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48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华坪县2025年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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