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统计局
一、机构职能
华坪县统计局是华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安全生产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工作;承担华坪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负责县域经济发展统计工作。
(八)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十)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民间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全县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和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协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培训、考试、发证及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
(十三)领导和管理华坪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协调、指导城乡住户调查工作。
(十四)收集、整理外县、区基本统计数据资料,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五)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生态文明)、脱贫攻坚等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简介及分工
华坪县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党组书记杨登朝同志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局长李永辉同志 主持局行政工作,负责统计法规、城乡住户调查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统计、建筑业统计、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县地方统计调查队、法规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谢贤刚同志 负责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财务、人事、宣传、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教育、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等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杨登朝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工、青、妇、儿、老干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永波同志 负责普查、县域经济统计监测、科技统计、人口统计、人才统计、妇儿“两纲”监测、小康监测、统计信息化、基本单位名录维护更新、工业统计、能源统计、贸易统计、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交通运输业统计、农业和农村经济统计、劳动力调查统计等工作。分管普查办公室、工业及能源统计股、第三产业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
二级主任科员张月先同志 协助局长李永辉抓好统计法规、城乡住户调查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统计、建筑业统计、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助局长李永辉分管县地方统计调查队、法规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三、内设及直属机构
华坪县统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小康建设工作办公室)、法规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农村经济统计股、工业及能源统计股、第三产业统计股、普查办公室等7个股室。
下设1个事业单位:华坪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华坪县中心镇竹屏社区县政府院内政府办公楼6楼
联系电话:0888—6121172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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