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2-01-07 17:59 字体:【

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一、机构职能

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华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华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华坪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华坪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华坪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华坪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全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执行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四)承担指导和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省、市分配的和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规划和建设项目,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引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进步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县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乡(镇)总体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县级专项规划草案;负责专项规划的有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县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县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负责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业的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转报县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协调县级之间能源开发利用工作。参与制定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提出能源总量平衡和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华坪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国民经济动员的工作。

(十四)负责华坪县参与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拟订参与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十六)负责华坪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县级储备粮等物资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责,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十八)负责在建未验收电站、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十九)组织开展财经政策研究,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有关财政经济工作。

(二十)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生态文明)、脱贫攻坚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财经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编制及分工

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1名兼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设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2名,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县委财经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

发改局局长陈古周同志:领导并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口联系市易地科。

三、内设及直属机构

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体制改革综合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区域经济发展股、基础设施发展及产业贸易发展股、价格收费与信用建设股、易地扶贫搬迁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运转、机要、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督查、秘事务、重要会议组织及接待等日常政务;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信访工作;承担资产管理,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规划股。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负责经济运行工作。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拟订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意见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内资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税确认书的申报和办理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计划建议,平衡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计划。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城市基础设施、政法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投资计划下达。指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前期工作经费计划建议。参与金融合作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及投资项目融资方案的拟订。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发展规划、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口岸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落实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支撑。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参与经济合作项目的筛选、推荐工作,提出有关引导性资金的使用建议。研究和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工作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及制度建设。对招标方式进行审批,对投标过程进行监管。

组织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本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委法律顾问相关事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本委行政许可审批核准相关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集中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对行政审批相对人接件、出件。

(四)体制改革综合股。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审核意见。研究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区域经济发展股。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畜牧、水产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有关项目。

综合提出社会发展战略。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建议,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就业、社会保障、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承担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参与拟订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审批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项目。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和基础测绘计划,参与协调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协调承担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实施。负责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综合协调及巩固成果年度计划的编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拟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区域发展人才开发工程。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定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六)基础设施发展及产业贸易发展股。牵头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审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行业专项规划,并与全县发展规划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按照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及转报综合交通建设项目。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协调实施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县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县级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协调实施县级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和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监测分析市场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政府物资储备的建议。

(七)价格收费与信用建设股。组织监测预测预警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提出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价格规章制度草案。制定和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承担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工农业产品成本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农村农业经济热点专题调查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制度。牵头组织召开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听证会。组织贯彻实施和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经营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政策规定在本辖区内的执行。研究提出权限范围内的收费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统计工作。监督、指导、协调全市收费和收费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负责全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及个人信用征信工作。承担信用产品的市场培育和应用推广及信用工作的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指导信用知识教育、宣传、考核等工作。承担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易地扶贫搬迁股。负责处理华坪县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信息统计,负责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等;完成华坪县易地扶贫搬迁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粮食行业发展、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粮食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粮油流通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建议;贯彻落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产销合作,组织粮食品种、数量的余缺调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食价格管理和调控;制定粮食在供求失衡情况下的应急措施,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建立和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承担储备粮油管理工作;加强粮食管理和检测体系建设,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组织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备案。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军粮供应和管理工作;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快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县粮食流通市场体系;指导和推进全县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监督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储存、运输的规定;指导全县粮油安全储存、加工;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和协调粮食产业化项目和粮油精深加工项目的申报;指导和监督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报送粮食购销、储存、加工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落实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制定全县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县粮食财务报表及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落实全县粮食财务挂账的处理工作。负责华坪县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对本局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监测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稳的总量目标和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社会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参与应对有关重大突发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政府物资储备的建议。

华坪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华坪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既是华坪县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承担国民经济委员会有关工作的办事机构。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29

联系电话:0888—6121129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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