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华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华坪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华坪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查处重大违法经济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开展垄断线索排查,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打击传销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质量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质量发展纲要》,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价格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管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拟订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办法,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建议。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健全价格违法举报制度。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华坪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釆标对标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拟订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制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和标准化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技术贸易措施的应对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八)负责盐业执法工作。将食盐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检验检测和零售环节监管。
(十九)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生态文明)、脱贫攻坚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华坪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华坪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华坪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华坪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2)华坪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华坪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华坪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华坪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华坪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华坪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华坪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华坪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对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5.与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1)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信用建设,负责推进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食品流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2)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职责,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负责盐业生产、批发环节的监管。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盐业执法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零售环节监管。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发现食盐质量安全方面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产、批发环节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
6.与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职责分工。华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市场规划和食品(商品)摊贩摆摊设点的监督执法工作。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商品)摊贩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7.与华坪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华坪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内设及派出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统计、档案、综治维稳、扶贫等工作。督查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人员的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党建、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涉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考核等相关工作。
负责单位经费收支、人员信息采集、填报、调资、乡镇补贴申报等相关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财务、内部审计管理及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处置等制度。负责对经费开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的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负责华坪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安委综合协调职责督促法律法规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负责组织对食安委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组织开展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安全监管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负责市场监管科技工作和政策研究,起草综合性总结、规划、调硏报告、主要领导发言稿等涉及市场监管全局性的重要文稿。负责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建立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职责范围内重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置。负责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应对机制,收集预警信息,强化风险监控,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牵头组织协调全局上下参与应急事件(事故)处置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市场监管所涉及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县政府决定交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实施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组织指导“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五)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规格为副科级。承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组织查处各类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指导监管所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负责对监管所不履行执法职责、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负责案件的分办、督办、协办等工作。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经营假冒伪劣商(产)品、经济活动违法、广告违法、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合同欺诈商标侵权、网络商品交易等违法行为,以及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认证、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案件。依法查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协助和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六)网络交易和消费环境管理股。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合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
(七)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负责拟订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年度专项整治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组织食品生产、销售环节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和许可类工作事项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和证后监管工作。组织食品生产、销售环节宣传培训工作。负责食品生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评价、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制定食品抽验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食品安全信息交流、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工作。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置。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审査、备案、抽检、不良反应监测。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餐饮安全监管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网络餐饮的监管,组织实施食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学校、机关、工地等集体食堂安全监管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
(九)药械化妆品监管股。加挂“四项监测”中心牌子。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抽验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管理工作。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拟订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负责市场监督领域的咨询、投诉、申诉、举报处理工作。统一受理“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组织指导“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建设工作,承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数据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发布消费警示,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工作。
(十一)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管理股。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检定及量值传递工作。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授权、计量仲裁检定的管理和考核,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宣传贯彻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管理商品条形码,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监督管理,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质量管理股。拟定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拟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质量激励相应措施,负责质量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品(名)牌建设工作,承担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下同)质量诚信体系和溯源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或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监察、监督检查国家目录内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配合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指导查处有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十四)知识产权监管股。拟订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制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依授权承担商标、专利质押登记和转让许可备案管理等工作,承担专利资助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
(十五)价格监管股。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健全价格举报制度;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并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华坪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化解消费矛盾纠纷。
华坪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向广大会员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宣传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向党委、人大、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立法和政策建议。依法维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反映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进行生产经营指导,提供信息、人才、技术等服务。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指导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建立党、团、工、妇等组织,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个体私营经济进行监督管理。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向相关部门提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素材,表彰先进。组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文化体育活动。
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8个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实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乡镇双重管理,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的管理体制。8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荣将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泉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龙坝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达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船房市场监督管理所。
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的日常监管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的违法案件和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协助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承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和许可类事项的现场核查、验收及证照发放工作。承担市场监管领域的抽验工作。负责辖区内举报投诉和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件(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工作。收集上报市场监督领域安全质量信息、稽查信息。负责对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管理、考核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班子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陈明刚: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扫黑除恶斗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青妇、老干、双拥优扶工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中心监管所。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盛权: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委书记刘波: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党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登记注册管理、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疫情防控、财务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分管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行政审批股、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股。联系荣将监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邓立勇:负责抓好挂钩帮扶村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帮扶各项措施,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联系永兴监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知识产权局局长杨庆:负责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监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人事工作,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分管知识产权监管股、质量管理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联系兴泉监管所。
副局长李世坤:负责政策法规、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民族团结、禁毒、防艾、反恐、信访、宣传、保密、统计、档案、科技、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陈明刚抓好扫黑除恶斗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联系新庄监管所、通达监管所。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让永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交易和消费环境管理、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监管、价格监管、“双打”工作,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分管网络交易和消费环境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价格监管股、华坪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系石龙坝监管所。
县食安办专职副主任李静:负责县食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及应急处置,学校及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盐业执法工作,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分管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股、餐饮安全监管股。联系船房监管所。
四级调研员曾振平:协助党组书记、局长陈明刚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协助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杨庆抓好质量监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
一级主任科员陈贵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陈明刚抓好统一战线、工青妇、老干、双拥优扶工作。协助副局长李世坤抓好平安建设、信访、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
一级主任科员杨湘昆: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级主任科员谢恩栋:完成局党组交给的工作任务。
以上分工属原则性分工,其余未列事项、未列机构和新建的临时办事机构、新开展的临时性工作按隶属关系分工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8-6128879
传真:0888-6129126
电子邮箱:hpscjgj8879@126.com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
地址: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正义路
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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