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7-15 09:51 字体:【

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是华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华坪县科学技术局、华坪县数字产业局、华坪县中小企业局牌子。

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商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 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相 关产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 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行业规 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及方向、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 协助做好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备案。

(三)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企业技术创 新体系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运用创新,以先进适 用的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 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 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

(五)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加快推进新兴产业的发展; 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 等的规划和政策。

(六)履行盐业行业管理职责,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

(七)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 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节能工作。

(八)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 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统筹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 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促 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数字产业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 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促进各行业和领域数字政用、民用,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数字应用推进建设、评估和考核。

(十一)根据国家商务部有关政策和我县商业流通企业 经营情况,研究和拟订促进流通企业发展的综合政策措施, 按照市场经济和市场准入原则,对商业流通企业进行指导、 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商业流通企业在政策执行中的实际困 难,参与分析近期流通企业的运行情况,提出政策性意见和 建议。推动内贸和外贸发展。负责商务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建设工作。

(十二)依法对二手车交易、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和 管理,负责受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批 准证书》的变更、年检的初审工作。

(十三)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并落实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扶 持政策;协调推进物流发展;牵头推进重点物流产业园建设, 培育重点龙头物流企业。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

(十五)组织编制、实施全县民用科学技术的中长期和 年度计划,研究指导全县科技发展的重点布局和优先发展领 域,推动全县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十六)管理全县用于科技事业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 项费”和科普经费以及科技发展资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 投入的措施、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科技资源的 优化配置。

(十七)研究制定促进高新技术引进的相关配套政策,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组织申报高新 技术企业和项目。

(十八)管理全县与省内外科研院所省校的科技合作与 交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 的前期论证、评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科技队伍的建设规划。

(十九)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商贸流通,外 商投资和通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本部门组织的工业 行业重要展销活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政府及 其部门、县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安全监管职责。

(二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协助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 目工作;协助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二十一)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 (生态文明)、脱贫攻坚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中共华坪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 下简称县委网信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网信办负责网络 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指导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统筹推 进信息化局工作。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负责信息化建 设和信息化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推动 信息化产业发展。

2.与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华坪县工 业经贸和信息化局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实施食盐专 营监管。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盐业执法工作,负责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零售环节监管。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 息化局发现食盐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华坪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生产、批发环节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 化局。

3.与华坪县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华坪县工业经 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管。华 坪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综合运输,依法查危险货物运输 从业资质证照。

4.与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华坪县发展 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 和日常管理,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战 略、政策;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 物流企业发展和商业物流企业发展;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 管理工作。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 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 化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领导班子分工

一、李埔(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全面工作,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孙立宇(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中小企业局局长)

负责中小企业局工作;分管民爆安全、消防安全、环保、防汛、消防、河长制工作,及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工信局所包村的乡村振兴工作;兼任“两新党工委”委员,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分管中小企业股、经济运行股、工业股、电力股、盐业专营监管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驻村期间除所包村的乡村振兴工作外所负责及分管的各项工作由赵开云同志负责)

三、谭志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负责科学技术局工作;分管人事、党务党建(含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信息工作、保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办公室、科技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赵开云(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数字产业局局长)

负责数字产业局工作及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财务工作;分管信息办、财务室、数字产业、协助局长分管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代雪峰(副局长)

负责商务、单位扶贫、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及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商贸股;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罗平(副局长)

负责扫黑除恶、统战、民族团结、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平安创建、禁毒防艾、普法、反恐)、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孙立宇副局长开展河长制工作,协助代雪峰副局长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及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牛栎华(四级调研员)

协助赵开云副局长开展好安全生产、民爆物资安全监管、盐业专营监管、电力企业监管工作;协助罗平副局长开展好社会综合治理(信访、平安创建、禁毒防艾、普法、反恐)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江元华(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赵开云副局长工作,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滇川物流园项目推进工作,及所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杨泽宾(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谭志英、代雪峰副局长工作,具体负责老干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未列事项、未列机构和新建的临时办事机构,新开展的临时性工作按隶属关系分工管理。

工信局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赵开云——代雪峰,谭志英——罗平,孙立宇——罗平。

内设机构

华坪县工业经贸和信息化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关及支部党群工作、党务党建、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各部门来文的收文、传阅、分发催办,归档,负责各种文件,通知和基层请示报告的批复、转报;负责机关财务、 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负责对全县经济运行监测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对经济运行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县工商企业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搜集、整理、分析、汇总,研究编制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三)工业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针,对工业产业在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登记、审查、批复和转报工作;协调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承担原材料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原材料市场动向,协调原材料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行业发展报告的建议,编制专项发展,贯彻执行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促进行业的结构调整,负责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负责机械、石化冶金、有色建材(含商品混泥土预制构件企业及煤矸石砖厂)等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职责权限内备案的技改单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审查手续,定期向县应急管理局抄告备案项目清单。负责民爆物品仓储和经销环节的管理。

(四)中小企业股。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整体规划和奋斗目标对重点民营产业、重点行业进行引导、扶持,促进民营企业产业化、规模化,及时研究和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微型企业、私营企业自愿组建行业协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对全县中小微企业类型进行确认,鼓励全民创业,宣传中小微企业政策,加强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监管。

负责对石灰、农产品加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企业服务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着力改善营商环境;进行人力资源储备,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信息,组织企业管理人才参加培训。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商品交易会产品博览会等事项;掌握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及时为银行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做好银企对接工作;做好担保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建立企业诚信机制。

(六)商贸股。根据国家商务部政策和我县商业流通企业经营情况,对商业流通企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商业流通企业在政策执行中的实际困难;依法对二手车交易进行管理。参与分析近期流通企业的运行情况,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依法对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证、初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促进市场供应稳定,建立市场预警监测机制,指导市场运行监测样本企业做好日常周报、旬报、月报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相关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对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县关于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工作。

负责对二手车交易等特殊流通行业经销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析预警行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按照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电商股。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和推动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制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完善政府部门电子商务协调机制,引导全县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体系;牵头推进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为电商企业,小微企业、个体网店提供指导和服务,重点支持本地特产生产企业开设网店,通过电商扩大销量;负责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支持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现代物流及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相关工作。

(八)电力股。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监管电力调度,协调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负责电力(含电站)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盐业专营监管股。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确保食盐供应安全。

(十)科技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进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县民用科学技术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研究指导全县科技发展的重点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动全县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管理全县用于科技业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普经费以及科技发展资金,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研究制定促进高新技术引进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管理全县与省内外科研院所省校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的前期论证、评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科技队伍的建设规划。

  (十一)信息股(数字产业股)。统筹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拟订并组

织实施数字产业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数字产业发展促进各行业和领域数字政用、民用、商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数字应用推进建设、评估和考核。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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