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机构

发布时间:2022-07-19 11:43 字体:【

华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机构

华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华坪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二、编制及分工

华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7名。设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

谢吉华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局机关工会。重点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武装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商会)、共青团华坪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和中心镇、新庄乡。

徐婷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退役军人来访接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烈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光荣之家”光荣牌的建档立卡、管理悬挂、更换,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审查,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及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并完成临时分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信访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及共青团、妇女儿童和红十字工作。联系分管负责工作所对应县有关部门和荣将镇、永兴乡、船房乡。

张凤麒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规划财务、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物资采购、行风建设、民族团结、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接待和机关党建、人事、统计、保密、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工作以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企业军转干部的服务保障,退役士兵、移交地方的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管理,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及奖励等项目工作等工作,并负责完成临时分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联系分管负责工作所对应县有关部门和兴泉镇、石龙坝镇、通达乡。

三、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

华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华坪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华坪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扶贫、接待和规划财务及机关党建、人事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统筹课题研究和政策研究。承担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拟定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以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乡(镇)退役军人事务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专项资金、资产管理;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机关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考评、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及奖励等项目。

(二)信访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负责企业军转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组织起草退役军人事务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审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

(三)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休服务管理股)。拟定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和省、市驻华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移交地方的1至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拟定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年度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去向审定、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请下拨。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含退役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单位。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

(四)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拟定拥军优属、抚恤优待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华坪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县级国家机关负责的烈士评定和备案有关事项,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负责“光荣之家”光荣牌的建档立卡、管理悬挂、更换等工作。

(五)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承担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8. 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县烈士陵园管理所。1.指导全县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实施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2.负责全县范围内国家机关烈士评定审核报批工作和备案有关事项;3.负责接收、安葬烈士骨灰工作;4.收集和整理烈士档案、资料,建立完善烈士档案工作,做好烈士精神宣传工作;5.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整理、收集与革命斗争有关的文物、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做好烈士事迹的陈列展出工作;6.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和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工作;7.负责辖区内烈士陵园园区内卫生、环境绿化和安全保卫工作;8.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锦华路54号

联系电话:0888—6121019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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