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编号:(2023)16号
因权利人杨菊香于 2017 年 08 月 09 日死亡。现权利人子女杨再华和 杨再梅 拟向华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办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华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现将该不动产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华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公告的权益有效,将予以登记。现将申请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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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利 人 |
杨菊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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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类型 |
国有 |
用途 |
城镇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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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
土地使用证号:华国用(2012)第4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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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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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 落 |
华坪县新庄乡新庄供销社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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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
土地面积:12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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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 |
70年,终止日期2073年1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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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遗失补办土地使用证书壹本,证号:华国用(2012)第4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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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于公告期满后依据此公告按规定予以补办登记,原证书作废,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888-6122109
华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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