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华坪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华坪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始终牢牢把准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依法治县实践中,提高政治执行力,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确保法治华坪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二是统筹抓好宣传解读工作。统筹理论武装、形势宣讲、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和对外宣传等工作,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50余场(次),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
(二)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起点、高标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科学系统谋划。年初,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年度法治建设进行了科学谋划、全面部署。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责,先后组织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及各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示范引领带动。县委县政府班子带头落实学法制度,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会前学法,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同步学习,增强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全县共有36家部门公布权责清单,公布行政职权累计5490项。共有8个乡镇公布权责清单,公布行政职权累计812项。二是实行“一张清单”管审批,全县行政审批部门严格按照已编制公示的《华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审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全县共受理行政许可办件29670件,办结29666件,办结率为99.99%。三是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搭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平台具有事项管理、统一受理、办理审批、结果评价、效能监督等功能。四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在政务中心设立1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1个综窗,第一批16个主题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五是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规范处理营商环境投诉平台的投诉件。积极推行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登记模式,开展“一件事、一次办”联动审批,落实办理登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步到位”。深入推广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登记“一窗通”、企业简易注销等便利措施,实现零见面、全程无纸化登记,确保“注册开业1个工作日办结率”100%。六是开展证明事项动态清理工作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督促全县相关部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地方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严格执行备案审查相关规定,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2025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已按程序向县人大与市政府进行备案,不存在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发现纠正与党中央精神、国家法律不符合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强化报备、审查、反馈、纠正等环节的良性互动,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对现行有效的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制定了《华坪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华坪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华坪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试行)》及县政府有关配套文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听证等工作制度,加大对全县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加强对决策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证。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提升行政决策质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为县政府重大决议事项、招商引资、对外合作等方面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7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一是调整优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和职能配置。华坪县8个乡镇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牌子,结合县级部门赋权事项,整合乡镇执法职责,全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权责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的原则,建立完善权责清晰、信息共享、运行通畅、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县公安局完成机构编制改革。内设机构减少5个,配备科级干部65名、消化45名。完成辅警层级改革,聘任中队长27名、技术岗位8名,辅警平均工资上涨12%。
2.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执法人员专业素养,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500余人次。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考试137人,通过考试136人,考试通过率99.3%。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执法监督工作。评查行政执法案卷120卷,发现瑕疵案件23件。开展民事执行领域执法检查,共排查出九类执行案件2166件,县法院自查470件,发现瑕疵案件3件;县级评查组抽查100件,发现瑕疵案件36件。通过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县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成立了以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为主要成员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县政府聘请了5名法律顾问,组织全县41个部门和乡镇共聘请法律顾问50人,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行政行为的决策及实施、各类合同协议的洽谈、起草、修改、审查等方面。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建设“应急指挥部”。整合了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调度会商研判等功能。建立重大风险预警信息跨部门共享与联动处置机制,提升了风险早期识别和综合研判能力。二是增强乡镇应急能力。积极推进“一站救”建设工作落地生效,努力开展建设乡(镇)应急救援队伍等实质性工作。三是创新应急预案演练模式。改变以往“脚本化”演练模式,突出基于特定突发情景的实战推演,注重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指挥体系的流畅性和各部门的协同性,提升了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有效运行综治中心,县级综治中心已成为集接待来访,信息收集、平台派发、分析研判、疏导化解、释法析理、心理辅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实战平台,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人员配备全部达标。二是抓实行政争议化解。推动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今年以来共收到复议案件53件,受理46件,撤销4件,调解和解6件。强化府院联动,共召开了6次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就人社工伤认定、公安治安管理处罚等案件法律适用、审判标准进行研判及统一。三是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在全县成立的31个行政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选优配强12支“一家人”行政调解工作队,调解队员24名,受理行政纠纷1500件,化解968件,化解率64.53%。
(九)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凝聚监督合力。一是独立行使审计监督。全年共实施审计(调查)项目16个,查出问题154个,提出审计建议58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8项,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事项25项。二是检察监督助推依法行政规范。办理刑行反向衔接行政检察监督案46件,对应受行政处罚的26名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办理监督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以主动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受理46件,撤销4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四是加强司法监督。推动个案纠治到类案处理,针对社保领域问题和医美乱象,制发司法建议3份,助理源头治理。五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效能。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6条。
2.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全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始终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年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4次,下发督查提示、交办单14份,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紧扣履职效能,扎实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围绕民生实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开展日常督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履职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效率不高等问题4项。三是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完善督查运行机制。持续推进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督查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查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督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建立省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开展“两违四乱”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共发现问题26个,为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15元,制发行政执法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11份,报送县纪委监委线索3个,建立长效机制4件,通过专项整治,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明显增强,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4.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5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条,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7条,其他新闻宣传类信息1392条,网站浏览量49.24万次,访客量28.14万次。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4件,办理回复14件,未发生因公开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是落实行政许可、备案管理、政务服务清单制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登记模式,开展“一件事、一次办”联动审批,落实办理登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步到位”。扎实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广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登记“一窗通”、企业简易注销等便利措施,实现零见面、全程无纸化登记,确保“注册开业1个工作日办结率”100%。简化企业普通注销程序,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二是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目前,全县一体化平台发布事项4298项,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达97.3%。三是多措并举抓落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不断推进更多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一次办。四是大力推进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应用和开展“扫码入企”工作,明确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使用“云执法APP”扫描检查对象营业执照二维码,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信息互验,并将行政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主体等信息和检查对象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同步推送到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的监管体系。全县完成“扫码入企”注册18家。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层法治基础仍显薄弱。基层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足,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作用发挥不够。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化水平需要加强。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各部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未能实现互联互通。三是部门协调联动不足。由于部门间职能交叉以及相关规定存在“盲区”和“灰色地带”,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紧密,存在发现问题简单移交、推诿扯皮现象,难以形成执法合力。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全面厘清城市管理、住建、民政、规划、交警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和权力清单。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完善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三)创新执法方式方法。一是加强智慧执法。运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升执法精准性。二是深化联合执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三是推动智慧法务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一网通办”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
(四)夯实基层法治基础。一是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培育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完善法律服务志愿者管理制度,发挥群众参与法治建设作用。二是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三是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提升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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