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0日9:00,在华坪县中心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召开了《华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本次听证会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听证事项:《华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堂麟主持;听证决策发言人3人,由县自然资源局空规股股长、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组成;听证监察人由华坪县司法局担任;听证代表19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县委农办、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8个乡镇及县中心镇竹屏社区书记。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19名,实到代表18名,请假1人。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到会各方听证会代表在认真审阅规划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听证会会议议程,结合华坪实际进行了听证发言形成听证意见,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意见进行了回复:
(一)到会各方听证会代表均同意或修改完善后同意通过《华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大家普遍认为:《华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送审稿)规划资料详实,思路清晰,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广度达到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发展定位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等符合华坪实际,对华坪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建议规划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县委既定的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科学安排用地、用林等指标,强化“多规合一”,确保规划既满足当前发展需要,又为长远发展留足空间。
拟采纳情况:采纳。进一步深化和细化规划内容,并与各部门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三)建议充分考虑基本医疗、基础教育、基本养老等重要建设项目的空间需求,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拟采纳情况:采纳。将充分衔接卫健、民政、文体、住建等部门专项规划内容,厘清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进行空间布局。
(四)建议将已经列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镇工程规划”正在报可研的华坪灌区工程占用的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进行调整预留,或提出可行的实施支撑政策,以利于项目落地,缓解华坪县水资源分布不均的工程性缺水问题。
拟采纳情况:部分采纳。华坪灌区工程覆盖区域较广,无法对占用的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进行调整预留。下一步规划中,符合三线管控规则前提下,对明确选址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用地布局,对未明确选址的水利基础设施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保障。
(五)建议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华坪)纳入县域给水规划。
拟采纳情况:采纳。
(六)建议在河网水系规划中是否可以从安全及人水和谐的角度沿线多规划预留亲水平台、河岸与河底的上下阶梯位置。
拟采纳情况:采纳。
(七)建议在河网水系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城镇防洪标准要求。
拟采纳情况:采纳。将结合相关专项规划进一步修改论证。
(八)建议对规划人口预测进一步复核,确保对规划用地与资源配置的总控。
拟采纳情况:采纳。将对人口预测进一步论证分析。
(九)建议高原特色农业发展,需增加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不得占用耕地使其“非粮化”。
拟采纳情况:采纳。
(十)建议将新(庄)-通(达)公路边凹互通出口至通达街四级改为三级公路项目、船房公路手爬岩至云川渡槽四级改三级公路项目列入华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
拟采纳情况:采纳。
(十一)建议进一步校对相关文字和图纸表述,核实数据准确性,并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对接,使规划的内容合法合规。
拟采纳情况:采纳。规划已进一步校核文本、图纸等成果的内容,深化和细化规划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完善本次规划。
(十二)建议结合原环城公路规划,将中心城区北面扩展到楠木桥,西面扩展到原规划的环城西路(或恢复规划环北、环西路)。
拟采纳情况:部分采纳。现中心城区北面至楠木桥区域内有大量永久基本农田,不适合纳入到中心城区范围内,同时本次中心城区西侧范围已经以环城西路(规划西北过境公路)为界。
(十三)建议充分论证现有垃圾场的保留扩容可能性、生活垃圾焚烧厂位置的可行性。
拟采纳情况:采纳。现根据现状垃圾处理设施相关资料了解到现状垃圾填埋场已无扩容空间;同时现状生活垃圾焚烧厂位于兴泉园区内,其位置合理。
(十四)建议进一步校核现状情况,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同时充分考虑重点项目能否实施且有效落地。
拟采纳情况:采纳。已对现状情况进一步校核,并且充分核实规划中的重点项目,确保其可实施性。
(十五)建议根据未来新能源车的发展,增加充电设施的规划。
拟采纳情况:采纳。已在文本中增加充(换)电设施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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