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以来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08:38 字体:【


华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次会议 以来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224

 

 

一、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116件,其中基础设施建设69件、教科文卫9件、人居环境10件、产业发展3件、其他25件。经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有代表建议20201016日前全部办理并答复完毕,面商率100%,办复率100%

(一)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38件,占总数的32.76%这些建议,反映了基层实际和群众需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情怀。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全程督促下,承办单位全力以赴推进了落实。

关于县屠宰场迁建投入使用后存在的遗留问题的建议(第68号)。201917,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建成投入运营,由于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排污设施不完善、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原灌渠,造成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不便。因该建议涉及交通、住建、农业农村、供排水等多个部门,为加大统筹力度,确保该建议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创新工作方式,直接明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涉及县直部门协办,全面压实建议办理工作。分办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会同交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到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实地踏勘,现场研究解决建议反映问题的方案。202086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和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农业农村局、交通局、荣将镇人民政府、供排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前往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和面商,进一步加快了建议办理的进度。截至目前,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排污设施完善和进场道路侧沟内供排水管道位置调整已完成,排污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场道路侧沟及灌渠修复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

又如:《关于解决河东村十五组安置地问题的建议》(第103号)。收到该建议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特别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帮彬同志组织有关部门于2020810日前往实地进行调研,就解决群众住房安全问题作了安排部署。目前,河东村10组何家湾集中安置地地勘规划已完成,地基已抽签分配,中心镇人民政府正动员群众加快启动房屋建设。同时,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已协调12套公租房临时解决了河东村15组未搬迁群众过渡期间的安全住房问题。

(二)代表所提建议,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68件,占总数的58.62%建议涉及面较广,情况相对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承办单位认真履行职,积极制定解决方案及工作计划,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如:《关于征用新文水库淹没区土地的建议》(第114号)。结合县康养旅游和全域旅游发展的部署,县人民政府在编制

旅游发展规划时已将新文水库周边旅游开发入其中。但当前立即对新文水库淹没区土地进行征收利用的条件还不成熟。一是新文水库淹没区约700亩土地大部分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且为高等级水田,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非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二是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目前我县无水田占补平衡指标,涉及占用水田的土地无法报批作为项目建设用地。三是当前新文水库开发建设项目暂无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先行对淹没区土地进行征收会造成土地闲置。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根据旅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调整,最大限度保障新文水库旅游开发用地需求。

(三)代表所提建议,因客观条件限制其他原因无法解决、待以后解决10件,占总数的8.62%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前瞻性,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或与现行政策规定不完全相符,县有关部门将积极向上反映争取,或留作工作参考。

如:《关于将兴民社区列入城市规划管理的建议》(第65号)。《华坪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于2013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规划区面积10.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华坪县城到荣将镇整个区域,北至原木器厂,南至荣将紧邻的G353道,东至河东村56组,西至二级路旁的山脚。《华坪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30)》已将兴民社区13组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其余小组未纳入。下一步,随着城市规模逐步扩大,根据城市发展空间需求,县人民政府将逐步扩大城市规划区面积,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把兴民社区其余小组纳入城市规划管理。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既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需要,又是倾听群众呼声、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同时能够充分调动和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加强统筹组织和力量保障,全力抓落实,真正重实效,始终把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办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理责任充分压实。县人民政府强化统筹调度,夯实第一责任,坚持把建议办理当作一把手工程,作为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实行县长总牵头,常务副县长负总责,分管副县长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2020两会结束后,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建议办理工作汇报并作出详细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帮彬同志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将任务分解到18家承办单位,全面压紧、压实了办理责任。

(二)完善办理机制,办理程序更加规范。及时印发了《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发〔202026号),明确每项办理工作的领办副县长、承办单位,要求承办单位做到五定,即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完善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分管股室承办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高质量推进。同时,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规范化办理。一是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后答复,坚持在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二是做到三对照。即将答复内容与建议所提意见、要求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照,看答复是否妥当,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政策的内容;将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解决条件,能否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三)突出工作创新,办理质量扎实提升。一是创新交办方式首次按照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工,将所有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建议分口列出领办副县长、承办单位,归口承办大幅提高了建议办理的精准性,退件率同比下降80%二是创新办理方式。创新建立了建议由分管副县长签批后交办至具体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答复意见由分管副县长签发后再向代表进行答复的建议办理工作流程,构建起了办前有分管副县长阅示、办中有跟踪、办后有审查、答复有分管副县长把关的办理格局。三是创新督查方式。首次建立了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挂包的代表建议办理督查机制,形成了建议办理大督查格局,有力保障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强化日常督查,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县人民政府督查室高度重视协作推进,加强与县人大选联工委沟通汇报,全力做好建议的分办、交办、督办、总结等各环节工作。一是采取电话催办与上门督办相结合,书面答复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建议的督办力度。截至目前,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经常性检查和督查共29次,其中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合督查3次、县政府分管领导督查6次,有力推动了建议办理的落实。二是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对各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发了《华坪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0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华政督办〔20211号),对部分推进力度不够、办理进度相对滞后的承办单位进行了通报。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县人民政府及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2020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落实情况仍需改善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办理一些涉及需资金投入才能解决的建议,部分承办单位主动性不够,向上争取项目不积极,习惯于做解释性的答复,片面强调财力限制等客观原因,提出解决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不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个别承办单位一把手主动过问不够,办理方案只是落在纸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特别是个别承办单位经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督办后仍然行动迟缓,影响了办理进度。办理水平仍待提高。部分承办单位具体办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缺乏连续性时效观念不强答复不够规范沟通不到位,办理工作拖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下,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改进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建议办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完成答复不是建议办理的终点,把代表所提问题解决到位才是落脚点。县人民政府再次对建议办理开展回头看,确保能办的坚决办到位,正在办理的加快进度。二是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力争在解决问题的比例上不断取得新的提升,全力以赴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结果满意转变,“办结”向“办成”转变,特别是对代表普遍关心的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热点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包装项目,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在2021年的代表建议交办会上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并制作建议办理全套流程资料,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改进督办方式对极个别经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督办仍然办理缓慢的承办单位在综合考评时进行相应扣分。同时,建立通报制度,通过公布一定时期内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交流办理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不断提高各单位办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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