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民生、认真履职,就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文旅融合、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积极建言献策,集中反映了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体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担当和浓厚的为民情怀。为切实加强全县2022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交办程序、答复要求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交办
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及时研究,确有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在交办会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书面报告申请退件,不得擅自转给其他部门或搁置不办。承办单位是建议、提案办理的主责单位,要认真履职,形成办理方案,按办理时限要求及时办理。
二、面商沟通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先面商、先调研、先走访、后办理”的原则,全面规范办前、办中、办后程序。一是办前了解实情。在办理前,必须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想法和目的,准确把握意图,有针对性地提出办理措施。二是办中协商沟通。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由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及时向代表和委员通报办理进度和存在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共商建议、提案办理解决办法。三是办后征求意见。正式答复前,必须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集代表和委员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求意见会,通报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充分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和满意率。
三、答复要求
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面商后,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附件5的签发程序拟定答复文稿。具体程序为:一是承办单位起草答复文稿。各承办单位拟写建议、提案答复文稿,并加强与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提高办理答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初审。各承办单位分管负责人要征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严把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加大答复文稿审核把关力度,杜绝答非所问、文不对题、敷衍了事等问题。三是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审核把关本单位承办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对暂时无法落实的建议、提案,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妥善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的满意率。四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核稿。在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后,由承办单位将发文记录纸(附件5)及答复文稿交对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和文秘工作人员负责审核把关对口联系部门的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意见。对存在文稿质量不高、理由依据不充分等问题的办理答复意见,一律返回承办单位重新修改合格后报送。五是答复文稿签发。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签发分管联系部门的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意见。经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签发同意后,各承办单位方可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四、办理时限
2022年4月30日前,各承办单位要完成办理方案的制定,并将方案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各承办单位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调研和面商工作,并向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报送面商情况登记表(附件1)和办理进展情况报告;7月中下旬,将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9月30日前,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程序完成书面答复工作,并将书面答复意见会同办理落实情情况报告、送达回执(附件2)、反馈意见表(附件3)、征求意见表(附件4)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并归口抄报县人大选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备案;各承办单位要把各个办理环节做细、做实,确保面商率、办复率均达到100%。各承办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切实提高办理答复的满意率。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督查,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时完成任务。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特别是不按答复要求、超过办理时限答复的承办单位,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提交县考评办作为年终综合考评扣分项的依据。各单位所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视为未上报材料。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人民政府督查室,0888-6122555
附件:1.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面商情况登记表
2.答复意见送达回执
3.华坪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4.华坪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求
意见表
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专用发文
记录纸
6.县政协委员提案函复文本参考格式
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附件1
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面商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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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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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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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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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人数 |
人大代表______人,政协委员_______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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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 情况 (简要阐述面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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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商 会议 现场 情况 |
照片粘贴处 |
备注:照片可粘贴或彩色打印
附件2
答复意见送达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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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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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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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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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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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单位 或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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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机关 (盖章) |
年 月 日 |
附件3
华坪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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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 位填写 |
提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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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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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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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者 填 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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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前听取意见方式 |
走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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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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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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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前是否进行面商 |
面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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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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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走访)人员态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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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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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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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是否针对提案 |
针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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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针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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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满意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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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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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的意见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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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签名: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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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承办单位与提案办理复文一起送提案者,提案者收到承办单位正式复文后,请填写此表并送县政协提案委备案,并归口送县政府督查室。联系方式:县政府督查室电话:6122555;县政协提案委电话:6129699
附件4
华坪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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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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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代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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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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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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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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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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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所提问题是否解决 |
A已经解决( ) B列入计划解决( ) C没有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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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结果 是否满意 |
A满意( ) B基本满意( ) C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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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前 听取意见方式 |
A实地查看( ) B集中座谈( ) C电话联系( ) D走访( ) E未联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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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是否 针对建议 |
A具有针对性( ) B不具有针对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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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代表建议 办理工作的 意见建议 |
A.对承办、商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B.对县人大常委会及其督办委室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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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表由领衔代表填写,在相应的选项后的括号内打“√”,并填写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另附页。 2.此表一式三份,可先填写再复印。请分别送主办单位一份、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一份、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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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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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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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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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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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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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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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稿 |
县政府办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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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 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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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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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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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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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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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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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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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
份 |
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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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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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发文记录纸(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专用)
附件6
县政协委员提案函复文本参考格式:
华坪县×××单位文件
华×函〔2022〕×号
关于政协华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委员(或×××、×××等委员):
你(你们)在政协华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的意见建议”(第×号)已由县委(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乡、镇)承办,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特此函复
2022年×月×日(印章)
主题词:文秘工作 提案 函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如委员较多且在排头无法一一点明的,
可在抄送栏再加上其他提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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