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丽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丽政发〔2022〕1号《丽江市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精神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起草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市《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丽江市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华坪市场主体发展实际,提出要点提纲和重点内容,起草《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实施方案》的总体结构与市级文件一致,作了部分改动。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重点工作: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达到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的目标。
到2025年,全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 130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家,全县农业企业达到1063 户,建筑企业达到 143 户,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 1482 户,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1081户,中小微企业达到3936户,个体工商户达到 1.58万户。
(三)组织实施:落实市场主体培育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对各行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负总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协调机制,成立市场主体倍增联席会议。
三、与上级文件区别
(一)在培育壮大农业企业方面。提出了打响“华坪芒果”的品牌着力提高芒果、核桃、花椒为重点,区域化发展中药材、柑桔、蚕桑、柿子、魔芋等产业基地化水平。坚持绿色化、专业化、园艺化、规模化、市场化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
(二)在壮大培育工业企业方面。提出构建产业链,打造产业群,紧扣绿色硅材、绿色能源、建材、新材料、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等,组织、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相关文档:《华坪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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