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的通知》(丽政发〔2023〕15号)精神,华坪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华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坪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华政发〔2023〕6号),现就《清单》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的通知》(丽政发〔2023〕15号)精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编制了《华坪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提交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华坪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
二、制定依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
2.《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的通知》(丽政发〔2023〕15号)。
三、主要内容
《华坪县乡镇权责清单(2023年版)》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所明确的职权事项,是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授权由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共86项职权事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8项、其他行政权力45项。第二部分指导目录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由市级明确的48项赋权事项,二是由各乡镇自行选取省级目录的6项赋权事项,共计54项职权事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51项、行政给付1项;涉及县自然资源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9个县直部门的职权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