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2-08 11:33 字体:【

《华坪县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近日,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华坪县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规范全县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等全流程管理,破解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运输不规范、处置不达标、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压实各方责任、完善治理体系,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 “无废城市”建设,结合华坪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推动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华坪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密闭运输、中转调配、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及监督管理等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方案所指建筑垃圾,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拆除、修缮、装修等活动中产生的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覆盖县城建成区、各乡(镇)、产业园区、农村地区,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居民等各类产生、收运、处置建筑垃圾的主体,实现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全域覆盖、全程管控。

三、主要内容和特点

《华坪县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方案》围绕总体要求、职责分工、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作出系统安排,构建全链条、闭环式建筑垃圾治理体系。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明确理顺管理体制、推进源头减量、严格运输监管、拓展利用渠道、完善处置设施、健全治理体系的工作方向,助推“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第二部分职责分工。明确各乡(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及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所有产生建筑垃圾的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处理方案、备案并取得处置核准,缺一不得开工。

第三部分重点工作任务。从五个维度作出具体部署:

1.加强规划编制。做好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统筹布局处置设施。

2.推动源头减量。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减量责任,落实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实现土方就地平衡回填;明确到2026年底,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工程垃圾排放量控制在200300/万平方米以下;严格执行方案备案与处置核准制度。

3.强化分类管理。按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实施分类处置,严禁混投其他固废;建立装修垃圾 责任人 + 暂存点+专业收运+分拣处置管理体系,落实谁产生、谁付费;农村建筑垃圾鼓励就地就近用于村内道路、景观建设,落实谁污染、谁治理

4.严控运输调配。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安装定位、随车携带核准文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运输、抛撒滴漏、沿途丢弃等违法行为;科学布局转运调配场,规范运营管理。

5.提升消纳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回填利用须预约登记,违规接收视为违法处置;向社会公布消纳场信息,强化扬尘防控与安全监测,停用消纳场实施生态修复;优先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建立 谁产生、谁付费市场化收费机制;强化用地、财税、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探索特许经营模式;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再生产品;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源头运输处置全程可溯、闭环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存量建筑垃圾与非正规堆放点,严控增量、消除隐患。

《工作方案》主要特点:一是全程闭环监管。从产生、运输到处置实现全流程数字化、可追溯管理。二是源头刚性约束。明确排放量化指标,倒逼施工减量、绿色施工。三是城乡全域覆盖。同步规范城区、园区、农村建筑垃圾与装修垃圾管理。四是突出资源化利用。政府项目带头使用再生产品,推动变废为宝、生态增效。五是压实多方责任。厘清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