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煤炭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编制了《华坪县煤炭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共华坪县委办公室 华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坪县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华办字〔2019〕43号)精神,华坪县煤炭管理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核定编制19人。主要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抢险救援等职能。设有7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财务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行业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执法监督室、信访接待室),下属4个中心(矿山应急救援中心、矿工管理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核定编制9人,全局现实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34人,其中:局领导班子5人,职级公务员8人,行政工勤12人,事业编9人。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由局财务股负责编制部门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局综合办负责编制重点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华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2023年度部门决算1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1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1条,“双公示”(煤矿行政处罚)2条,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华坪县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1条,行政执法职权职责(行政处罚类)清单和包容审慎监管四个清单1条,华坪县涉企督察考核事项清单1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范围不明确。对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理解不准确,导致一些应当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2.公开方式不便捷。虽然公开了政府信息,但公开方式不够便捷,公众难以获取。
3.公开不及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导致公众无法获取最新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3项措施加以改进。
1.明确公开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确保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水平。
2.优化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政府网站、移动应用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信息的可获取性。加强对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加强监督与问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华坪县煤炭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相关链接: